有的人可能觉得,收取一半的收益作为租金,收的太多了,这还不是剥削吗?

    那好,如果说收一半太多,那收多少适合呢?

    说起来,人类对于合适这个说法的判断,不过是基于自己的承受能力吧,如果是在自己的承受能力之下,那就是合适的,如果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,那就是不合适。

    可这种判断方式对于这件事本身的认知,有价值吗?

    没有。

    合适,不合适,并不代表着是否是剥削!

    九成收益是剥削,一半收益也是剥削,哪怕是半成收益,还是剥削,这没有任何问题,毕竟租地的人除了交出自己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权,就没有任何其他的付出。

    可能要说了,这个土地的控制权是之前花费资源购买的啊,既然是我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的,为什么不能占有呢,为什么不能成为我参与分配的一部分呢?

    这话也不无道理,但在这之前,我们要明确土地这东西在生产中做出的贡献是多少……

    好吧,这个问题没有讨论的价值。

    你说土地在生产中到底做出了多少贡献呢?

    猜一个呗!

    百分之五十怎么样?

    想想吧,如果没有土地,空有劳动,那能创造出建立在土地之上财富吗?

    当然不能!

    可如果空有土地,没有其他的东西,可以创造财富吗?

    这还要问吗?

    如果只是占有土地就可以创造财富,那我为什么还要把土地出租呢,这不是有毛病吗?

    从这里可以看出,在土地之上的财富,是需要土地和劳动共同贡献的,两者都很重要,缺一不可。

    这样一说,五五开是不是很正常啊?

    对呀,既然贡献是五五开,那收益五五开,有问题吗?

    按贡献参与分配,是没有问题的吧,那你为什么要说收益的太多了呢?

    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,那就是需求度。